COMPLIANCE CENTER · 合规中心

把规则写清楚,是我们的基本义务

公益组织处理的是最敏感的信息:困境中的家庭、孩子的姓名、老人的健康状况。所以我们把「怎么收集、怎么用、谁能看、多久删」全部公开,接受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志愿服务条例》 《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

隐私政策

适用范围:本网站、伙伴中心与后台管理系统所处理的全部个人信息。

春城益路志愿服务中心(以下称「我们」)是依法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我们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处理个人信息,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只收集实现公益服务所必需的信息。

01我们收集哪些信息

场景信息项是否必需用途
志愿者报名姓名、性别、手机号、身份证号、头像、学历、驾驶证、居住地、可服务时间、特长姓名/手机/身份证号必需;其余选填建档、岗位匹配、保险投保、时长证明
资助意向姓名或单位、手机号、金额或物资、留言必需对接捐赠、开具票据、公示(可匿名)
合作与咨询姓名、手机号、邮箱、留言姓名/手机/留言必需回复咨询、安排合作
服务对象建档姓名、年龄、区域、需求评估、服务计划必需个案服务与安全管理
伙伴中心姓名 + 手机号后四位必需本人身份核验(仅限查看本人档案)
我们不收集与公益服务无关的信息,不用于商业营销,不向第三方出售或交换个人信息。

02身份证号为什么必须提供

依据《志愿服务条例》,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承保时需要真实身份信息。身份证号仅用于投保与身份核验,不在任何对外页面展示,接口层对访客已做删除处理,仅后台授权人员可见。

03信息如何存储与保护

  • 数据库仅存于中心自控服务器,访问需账号口令(后端 scrypt 加盐散列存储,不可逆)
  • 会话采用 HMAC 签名 Cookie,有效期 12 小时,退出即失效
  • 登录失败限流保护;所有整库变更留审计日志(谁、何时、改了什么)
  • 每日自动快照保留 60 天,误删可回滚;不具备公网共享权限的目录已限制访问
  • 对外接口按角色投影:访客拿不到手机号、身份证号、头像、内部待办与留言

04保留期限与删除

志愿者档案在退出志愿者队伍后保留 3 年(用于服务时长证明追溯),到期匿名化处理;服务对象的个案档案在结案后保留 5 年;留言与咨询在办结后保留 1 年。您可随时要求提前删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05对外公示中的脱敏

  • 受助人姓名统一脱敏为「首字 + **」,仅显示区域与服务类型
  • 捐赠人要求匿名的,公示仅显示姓氏
  • 志愿者仅公示「姓名 + 累计时长 + 星级」,不公示联系方式与证件
  • 未成年人信息一律不对外公示,且需监护人书面同意方可建档

06您的权利

您有权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有权撤回同意,有权要求解释处理规则。行使方式:致电 0431-8866 5210 或邮件 hello@ccyilu.org,我们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已进行的处理。

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规则

依据《志愿服务条例》与《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制定,经理事会审议通过(CCYI-ZD-004)。

01记录什么

每一条服务记录包含: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内容、服务时长、服务对象(脱敏)、志愿者、记录人、核验人、校验码。记录由系统生成唯一编号,格式为 FW-YYYY-MMDD-序号。

02怎么核验

  1. 现场签到:志愿者到场扫码或由带队人代签,记录开始与结束时间
  2. 内容填写:服务结束后 24 小时内补全服务内容与服务对象反馈
  3. 双人核验:由项目主管或中心主任复核,确认时长与内容属实
  4. 生成校验码:核验通过后系统生成 8 位防伪校验码,可凭码在伙伴中心或致电核对
未经核验的记录状态为「待核验」,不计入累计时长,也不用于出具证明。核验人对记录真实性负责。

03时长怎么算

  • 按实际服务时间计算,不含往返交通与用餐休息时间
  • 培训计入时长:岗前必修与合规必修计入,单次不超过 4 小时
  • 筹备类工作(如物料准备、文案撰写)经项目主管确认后可计入,单次不超过服务时长的 30%
  • 同一时段不得重复计入两个项目

04星级评定

星级累计核验时长权益
一星≥ 100 小时出具时长证明
二星≥ 300 小时优先参与新项目
三星≥ 600 小时可担任带队人
四星≥ 1,000 小时年度表彰提名
五星≥ 1,500 小时理事会推荐荣誉理事

05怎么开证明

登录「伙伴中心」→「公益证明」,系统按已核验记录自动生成《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含证明编号、服务明细、累计时长与电子章。需要纸质盖章版或用于升学、评优、职称的正式证明,可持电子证明到中心办公室换开,3 个工作日内办结,不收取任何费用。

证明仅记载客观事实,不作主观评价,不用于推荐就业或担保。

06纠错

如发现记录有误,可在伙伴中心提交异议,或致电办公室。我们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核查原始签到与核验记录并答复;确属记录错误的,更正后重新生成校验码,原记录标记作废并留痕。

信息公开制度

CCYI-ZD-002 · 2025-12-20 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01公开什么

类别内容频次渠道
基础信息登记证书、章程、理事与监事名单、办公地址与联系方式长期公开官网
年度报告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每年一次官网 / 慈善中国
月度公示捐赠收入、支出明细、票据依据每月 5 日前官网 / 公众号
项目进展各项目服务量、成效指标、预算执行率每季度官网
服务记录志愿者服务时长汇总(不含个人信息)每月官网
重大事项预算方案、重大项目变更、章程修订决策后 10 日内官网 / 伙伴中心表决

02不公开什么

  •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 捐赠人、志愿者明确要求不公开的姓名与联系方式
  • 服务对象的真实姓名、住址、健康状况等可识别信息
  • 正在处理中的投诉、举报与内部调查材料(办结后公开结论)

03时效与责任

月度公示于次月 5 日前发布;年度报告于次年 4 月 30 日前发布;重大事项于决策后 10 日内发布。信息公开由宣传与筹资岗负责执行,监事负责监督,逾期未公开的须向理事会书面说明。

04查询与质疑

任何人可对公示内容提出质疑。我们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涉及财务数据的,附凭证依据说明。对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南关区民政局或登记管理机关反映。

资金性质与公开募捐资格声明

本章说明本中心资金的法律性质、来源边界,以及为什么站内不使用「募捐」表述。依据《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民法典》,并与登记证书、章程保持一致。
登记证书载明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
业务范围:志愿服务与社区公益服务
公开募捐资格
未取得
故不开展、不参与、不变相开展公开募捐

01一句话说清楚

本中心不是慈善组织,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我们对外公示的所有资金,都是已经引入的、特定的社会资源——由某个具体的捐赠人、企业、基金会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定向地投入某个具体项目。站内所有金额是「已引入 / 已支出」的记账公示,不是「募集目标」或「待募集金额」。

02机构的性质与资格

春城益路志愿服务中心是在长春市南关区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为志愿服务与社区公益服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公开募捐是慈善组织的专有权利,且须另行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本中心既非慈善组织,也未申请、未取得该资格。

依据《慈善法》第二十六条,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后者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本中心目前未开展此类合作;如未来开展,将在此页与「阳光公示」同步披露合作方名称、资质与款物管理方式。

03资金从哪里来

我们的资金全部属于外部引入的定向资源,共四类,每一类都以书面协议或批复为依据:

来源法律形式资金指向
伙伴定向资助捐赠协议(《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二条、《民法典》赠与合同)捐赠人自主指定项目与用途,可随时调整、暂停
企业 / 基金会项目合作项目合作协议 / 资助协议按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与预算科目执行
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 服务项目批复按合同约定的服务量与考核指标执行
物资与专业服务折价物资接收单 / 服务确认单按用途登记入账,在公示中折价列示

《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二条明确:捐赠人可以与受赠人就捐赠财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和用途订立捐赠协议,有权决定捐赠的数量、用途和方式。这正是我们全部工作方式的法源——先有具体的捐赠人,后有具体的项目;不是先有项目,再向公众募集。

04我们不做什么(负面清单)

  • 不设募捐箱,不在公共场所、门店、活动现场放置任何形式的收款容器或收款码用于公开募集。
  • 不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慈善法》第二十三条所列的公开募捐活动。
  • 不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站内与公众号不发布「募捐」「捐款通道」「一起捐」「为××募集××元」类内容。
  • 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第三方以本中心名义代为募集资金,不接受任何个人账户代收款项。
  • 不设定募集目标、不公布募集进度条、不承诺配捐与返利,不以捐赠为条件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报、分成或优先权。
  • 不吸收存款、不从事理财或投资业务,不以公益名义开展任何金融活动,不代持、不拆借、不挪用项目款。
  • 不接受与公益目的无关的款项、来源不明资金,以及附带商业推广条件的「赞助型捐赠」。

05页面上的数字怎么读

「阳光公示」「项目页」「伙伴端」出现的金额,均标注了明确口径:已引入 表示该项目已到账的外部资源;已支出 表示已执行的成本;已执行 % 表示支出占已引入资源的比例。这三项都不是「募捐进度」。项目页不设「目标金额—已筹金额」的进度条,不显示「还差多少」。

机构年度收入结构、单笔 1 万元以上捐赠明细、项目专账余额,均在「阳光公示」按季度公示,可逐笔追溯至协议与票据。

06关于「月捐伙伴」这个说法

「月捐伙伴」是本中心对长期定向资助人的内部称呼,指自愿按固定周期、固定金额持续支持某一项目,并签署《月捐伙伴资助承诺书》的特定捐赠人。它的法律性质是一对一定向捐赠协议的持续履行,而不是面向不特定公众的募捐:

  • 公开页面只提供「合作意向登记」入口,收集姓名与联系方式,不在线收款、不在线签约;
  • 所有伙伴均由工作人员逐一电话联系、当面或线上核验身份后线下签署协议,协议中明确金额、周期、指定项目与退出方式;
  • 伙伴端(/partner.html)是已签约伙伴的履约查询工具,只对本人可见,不对公众开放任何支付入口。
因此,站内的「申请加入月捐伙伴」在性质上等同于合作意向留言,不构成捐赠要约,也不构成任何一方必须履行的义务;双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

07表述规范

为避免公众误解,本中心对外统一使用左侧表述,不使用右侧表述:

我们这样写我们不这样写
定向资助 / 定向捐赠募捐、爱心捐款、捐款通道
合作意向登记 / 资助意向在线捐赠、立即捐款、扫码捐助
已引入资源 / 已到账已筹金额、募集进度、还差××元
长期定向资助人(月捐伙伴)月捐募捐、一起捐、配捐

08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一条(慈善募捐的定义)、第二十二条(公开募捐资格)、第二十三条(公开募捐方式)、第二十六条(无资格组织与慈善组织合作)、第三十四条(捐赠人自主选择并签订捐赠协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捐赠人自主选择受赠人、订立协议、决定数量用途方式)、第十六条(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情况与受赠财产使用管理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九十二条(社会团体法人)、第九十四条(捐助人知情权与监督权)。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三条(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
  •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 号)——项目款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本页为机构自我约束与公众告知,不构成法律意见。若您发现本中心存在任何变相公开募捐、资金挪用或未按协议用途使用资金的情形,请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或本中心监事反映,我们承诺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若相关法规、登记事项或资格状态发生变化,本中心将在 10 日内更新本页并标注修订日期。
本章新增于 2026-11-05 · 版本 v1.3 · 由理事会审议、监事备案

捐赠、票据与退回

依据《慈善法》与《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01可以捐什么

接受资金捐赠与物资捐赠两类。暂不接受食品、药品、二手衣物等存在安全风险的物资;如您有此意向,我们会协助对接有资质的机构。

02票据

资金捐赠到账后 10 个工作日内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可用于企业税前扣除;物资捐赠出具《物资接收单》并在公示中按采购价或评估价折算列示。

03定向与用途

您可指定资助某个项目。定向款项专款专用,在公示中单独列示;若项目结项仍有结余,须经捐赠人同意后转用于同类公益用途,并在公示中说明。

04退回

捐赠人可在款项尚未使用前申请退回,我们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已使用或已开具票据的,需协商处理并报监事备案。

本中心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公开募捐;站内「资助意向」「申请加入月捐伙伴」均为定向合作洽谈入口,不构成公开募捐,也不在线收款。完整说明见 《资金性质与公开募捐资格声明》。

治理与监督渠道

理事会决策、监事独立监督、专职团队执行,三层各司其职。

01决策与监督

理事会 7 人,每年至少召开 2 次会议;监事 2 人,不参与项目执行,独立查阅财务与项目档案,可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重大事项(预算、章程修订、项目终止)须经伙伴表决与理事会审议双重程序。

02投诉与举报

  • 电话:0431-8866 5210(工作日 9:00–17:30)
  • 邮箱:hello@ccyilu.org
  • 来访: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2062 号社区服务中心 3 楼
  • 登记管理机关: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

实名举报的,我们在 10 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进展,并对举报人身份保密。

03利益冲突

理事、监事及工作人员与供应商、受助方存在亲属或经济关系的,须在决策前主动申明并回避,回避情况记入会议纪要。近三年无关联交易。

本页内容如与最新法规不一致,以法规为准;我们将在 30 日内完成修订并公示修订记录。